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5]71号),结合学校2026年工作计划、项目库建设、绩效考核以及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按照科学合理规划、事前充分论证、绩效管理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准确、完整编报2026年度项目预算,并做好2027-2028年中期规划项目筹划工作。
2026年预算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工作要求,着力强化资源统筹调配,落实运行成本压降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安全发展底线,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增强对学校重大战略任务及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
一、2026年预算编制政策重点要求
(一)挖掘收入潜力,加强各类资金资源统筹
1、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未纳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安排支出。超收部分学校统筹安排,短收部分及时调减相应支出。
2、加强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常态化清理盘活各类资金,对结转时间长、结余资金、政采节约资金以及不具备实施条件或不急需、使用效率低的资金,按规定及时收回学校统筹。
(二)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强化大事要事财力保障
1、全面实行零基预算。预算支出以零为起点编制,聚焦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财力状况、年度资金需求、项目轻重缓急、往年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价等结果统筹核定项目资金。杜绝先确定预算金额再明确具体项目的情况,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把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非入库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多年申报的常规性项目不得超额申报,除有新政策文件要求,不得增列新的支出项目。
2、全面开展项目清理工作,预算项目编准压实。坚决取消低效无效、不具备实施条件及目标已完成的项目。整合目标相近、投向相同、使用方向相近的项目,避免类似型项目多头申报。各部门预算项目按照轻重缓急排序。我校2026年重大民生项目尽快落实确定,编入2026年省级预算,确保实施有资金保障(文件规定:除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外,2026年各项民生政策一律不再扩面提标,保障民生政策可持续性)。2026年预算除“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外,确保有限的财力向学校重大发展战略目标项目聚焦聚力。
(三)强化预算源头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1、持续压减公务运行支出,严格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根据文件要求,行政经费统一压减10%,“综合业务类”项目不得超过上年预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限额管理,经费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控制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尽量采用线上形式召开。大中型维修改造、网络建设、消防技防等安防建设囊括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中,不再重复申报。
2、严控各类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各部门、单位办公设备要严格按标准配置,严禁超标准、超限额更新配置资产。建立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优先通过现有资产调剂解决,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提高学校资源配置效益。基建方面,严谨上马超出实际需求、财力可能、投资标准的项目;严谨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形象工程;使用效率低、非急需的项目缓建或停建,严谨项目“烂尾”,新增隐性债务。
(四)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提升资金管理质效
1、聚焦项目“核心指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各项目编报必须体现“核心指标”,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切实增强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的匹配度。对于年度资金需求量大、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事先必须充分论证,事中定期预算评审。强化25年项目绩效结果与26年预算项目资金挂钩,对于执行率低、绩效目标差的项目不予批复或减少额度。校内预算一旦拨付,非必要不调整,非预算不支出,所以,各部门应对预算编制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和执行结果负责,减少调整事项,压缩结余结转资金。
2、政府采购应编尽编,严格政采管理。各部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切实减少执行中预算调整,特别是追加。严禁出现应编未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等形式。规范编制购买服务预算,严格控制履职辅助性服务项目预算。
二、预算具体申报业务范围及要求
2026年预算继续使用预算申报系统采取线上申报方式。
(一)收入申报业务范围
1、申报内容主要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拨款、项目拨款
(2)事业收入:专户资金收入(本硕博学生、留学生学费、住宿费;研究生招生考务费;函授生学费;高考考务费)、科研收入(横纵向科研)。
(3)债务收入:学校银行贷款收入。
(4)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从非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捐赠收入(含基金会转入)、利息收入、出租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幼儿园保教费等)、后勤收入、校医院收入,以及除上述收入之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如培训费、测试费、仪器设备共享收入、产学研合作、考试考务费、会议费、技术服务收入等)。
2、收入归口申报
(1)财政拨款收入、教育事业收入中的本科生与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收入、利息收入,财务处负责申报。
(2)留学生学费、住宿费由国际教育学院申报;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费由研究生处申报;高考、英语、计算机等各类考试考务费由教务处申报;函授生学费由继续教育学院申报;横纵向科研收入由科技处、社科处申报;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由资产管理处申报;培训费、测试费、仪器设备共享收入、产学研合作、会议费、技术服务收入等其他各类收入由具体执收单位申报。
(二)预算支出申报具体要求
1、日常支出类预算项目申报要求
(1)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和日常工作任务,全面优化预算项目设置,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各部门2026年日常支出预算项目继续只编报一个综合业务费项目,有明确规定(上级、学校文件规定)和特殊要求单列的项目除外。具体内容可以在项目申报书“经费活动申报”模块进行分类申报。
(2)项目申报禁止虚增申报额度,禁止申报中转嫁办公费、用车费、差旅费等支出。
(3)结合省和学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所有申报项目需填报立项依据(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论证意见、经费活动、支出明细、用款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
2、专项类项目及其他归口项目申报(含学校两会研究通过入库、预采购项目)
专项项目库申报请根据《曲阜师范大学专项项目库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归口部门负责项目如下:
(1)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教学、科研、引进人才等使用的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材料购置等专项。
(2)资产管理处:负责非教学科研使用的一般设备(办公家具、打印复印机等)、复印纸、硒鼓等专项。
(3)研究生处、教务处:负责学科、专业建设、教室课桌椅等专项。
(4)图书馆:负责纸质图书、期刊、电子数据库等专项。
(5)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曲阜、日照所有的维修维护改造工程、房屋教室粉刷、基础设施配套、物业服务、食堂租赁费、教学区(办公区)水电暖、安保等专项。
(6)基建处: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含新校区及日照校区基建项目。
(7)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印刷服务、车辆维保、租赁、保险、加油等其他非归口部门管理的政府采购。
(8)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相关的硬件设备、软件、平台以及维保、信息技术服务等专项。
(9)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函授返还学费、校企合作办学返还合作费项目。有中外合作办学的单位申报中外合作办学经费(音乐学院、传媒学院等)。
(10)学工部:负责两校区学生公寓租赁费、公寓内部设施配套、学生奖助学金等专项。
(11)人事处、人才处:负责人才引进、教学科研绩效、校内人才工程、思政教师、辅导员绩效专项。
(12)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负责科研项目支出申报。
(13)财政专项项目由具体归口部门组织申报,如811学科、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由研究生处归口申报,基本建设类项目由基建处归口申报,设备更新项目由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归口申报,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申报。
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归口项目进行梳理、组织论证、评估、排序,同一属性(类型)的多个项目整合成一个项目进行申报。
(三)特别注意事项:
1、支出经济分类是按照资金的具体用途,对支出进行的明细划分,体现“钱怎么花”,如基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等。2026年支出明细申报中请务必明确每笔支出需对应的科目,如“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等,其中,“其他”经济科目支出不可超过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
2、校园环境改造、维修维护、基础设施配套、教学科研实验设备购置、图书数据库购置、网络信息化建设类项目,且申请金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按照山东省财政厅要求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并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和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详见附件1)
3、除水电暖、物业、租赁、学费返还、学生奖助学金、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引进等)、教学科研绩效(含校内人才工程、思政教师、辅导员绩效)、科研支出等项目之外,其他项目需要详细论证,并在项目申请书第五部分“项目论证结论”填写论证意见并由论证组组长及成员签字。
三、报送时间
(一)申报时间、期限。7月1日起网上申报系统启动,8月31日系统关闭,请务必提前准备,避免系统关闭后造成单位预算无法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电子数据通过系统报送至归口部门或者财务处,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书(系统打印)、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附件材料等纸质版,曲阜校区报送到财务处计划科(有归口部门的报送至归口部门,下同);日照校区报送到日照财务科,日照财务科统一报送到财务处计划科。
四、会议、学术交流类项目申报
会议申报填写会议(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3)(管理类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分别填报),并严格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22]9号)规定的会期、规模、开支范围和标准申报,会议申报表与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等材料一并提交。
2026年申报的所有项目中如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财务处计划科,办公电话0537--4456322;手机13583739325 陈科长;请及时加入预算申报QQ群754662803进行交流并获取其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