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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3年度绩效的说明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2-05浏览次数:

    2月5日发放2023年度年终奖励性绩效2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以及2021年度“杏坛学者”人才工程津贴、2020年度理工类科研绩效、2020-2021年人文社科类科研绩效、2020年度教学建设成果奖。实际到账额为税后收入,请注意核对。


“杏坛学者”人才工程津贴咨询电话:刘老师,18953752733

理工类科研绩效咨询电话:罗老师,16622900177

人文社科类科研绩效咨询电话:0537-8933956

教学成果奖(本科)咨询电话:0537-4451122 孔老师,13561908387

教学成果奖(研究生)咨询电话:0537-4456284


查询方法:

微信:津贴总额查询方法:工资查询-右上角方案选择校内津贴年份选2023年,建议使用网页财务系统。

网页查询:请登录财务查询系统,在个人收入-教工年度收入汇总-2023年度收入汇总内查询。

其他收入中显示的“23年度绩效计税”是用作计税,不是实际发放!

根据后勤处通知,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中代扣了23-24年度的取暖费。


计税方法:

与工资合并计税部分按照工资薪金计税方法与2月份工资合并计税,发放税后部分。

单独计税发放的部分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方法计税,发放税后部分。


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祝老师们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财务处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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