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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往来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22-11-17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终结账安排,现进一步加强往来款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各单位借款和各类已到期质保金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办理冲账手续,除特殊业务外,原则上借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各相关单位(见附件1)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往来款清理工作,指定专人督办,弄清款项来龙去脉,做好台账管理,敦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往来款核销手续。

   各单位可通过财务系统进行网上查询或与财务处指定人员(见财务QQ群通知)联系获取借款明细。财务处对于前账未清而又无特殊原因说明者,将根据“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暂停借款人及所在部门办理借款事项。各类已到期质保金各单位自行梳理,并及时办理退还手续。

三、时间安排

2022年请在1217日前办理往来款冲销业务。

财务处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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