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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1-20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鲁财预【2020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关于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3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曲阜师范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项目库建设的需要,请各部门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绩效管理的要求,区分项目的轻重缓急,科学准确的编制申报2021年度项目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1年项目申报(1130日)

(一)会议、学术交流活动(论坛)专项申请

根据鲁政办字【2020132号文件规定,要求各部门压减会议支出,会议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等要求,希望2021年计划举办各类会议、学术交流活动(论坛)的部门,尽量压减会议场次、压缩会议规模,按照要求甄别填报申请表。

1、项目资金来源为科研经费、教学专项或自筹经费 ,填报 曲阜师范大学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表

2、项目资金来源为以上三项外的经费,填报 曲阜师范大学会议申请表

时间: 曲阜校区1130日前将纸质申请表报送财务处计划科。

    日照校区1130日前将纸质申请表报送日照财务科。

(二)2021年各类专项申报

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先谋事后排钱”“资金跟着项目走”的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

1、申报总原则:各部门申报项目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急需刚性、充分论证的原则,合理细化支出,明确时间进度、绩效目标,排序项目先后。

2、优化项目、充分论证、额度控制(包括归口管理部门归集项目):(1)各部门根据申请项目需求性质进行项目优化(避免属性相同的需求申报多个项目),申报项目不宜超过5个(含5个)。对申报项目先组织论证、签署论证意见,并对论证结果负责,把论证后的项目报财务处或归口管理部门。禁止虚增申报额度,禁止使用过程中转嫁办公费、用车费、差旅费等支出。

2)各部门申请项目资金额度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只填报2021年曲阜师范大学项目申请书。结合省和学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项目资金额度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需填报2021年曲阜师范大学项目申请书、项目绩效申报表。

点击下载:   曲阜师范大学项目申请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归口申报:各部门把论证后的项目按归口管理申报要求报送到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归口管理部门如下:

1)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教学科研、引进人才等使用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教学行政办公设备的维修等专项申报。

2)资产管理处:负责非教学科研使用的一般设备(含办公家具)、复印纸、打印复印机、硒鼓等专项申报。

注意:根据2021年省预算编报要求,严控新增资产配置(包括一般设备、专用设备)。超使用年限但不影响正常使用的资产、设备不得更新,未达使用年限淘汰资产的单位一般不予新配置资产。经批准的资产配置计划,首先采取资产调拨、借用等方式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的再列入年度预算购置。

3)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学生教学业务、实习、教室用课桌椅的专项申报。

4)图书馆:负责纸质图书、期刊、电子数据库等专项申报。

5)后勤管理处:负责曲阜、日照所有的维修维护工程、零修、房屋教室粉刷、基础设施配套、物业服务(包括电梯维保)等专项申报。注意:根据2021年省预算编报要求,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2021年省级办公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范围仅限于危房。

6)基建处: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包括新校区2021年资金需要量。

7)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印刷服务、车辆租赁、保险、加油等非其他归口部门管理的政府采购申报。

8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相关的硬件设备、软件信息系统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专项申报。注意:根据2021年省预算编报要求,严控信息化项目建设。从严控制省级部门(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含单位统筹相关资金安排的项目)审批立项,从预算编制源头杜绝重复建设、超需求超标准建设。2021年,除国家部委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新设机构(机构搬迁)外,不再安排一般通用办公信息化构建、改造项目和视频会议室建设改造支出。

9)财务处:负责非归口申报的其他专项。

归口管理部门把各部门申报项目进行整合、组织学校论证、落实,签署论证意见,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形式报送财务处。

4、报送时间:属于向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的项目,各部门在1130日前将申请书报送到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论证整理后1210日前报送到财务处计划科;属于非归口申报的项目,曲阜校区1130日前直接报送到财务处计划科,日照校区1130日前报送到日照财务科,日照财务科1210日统一报送到财务处计划科。

纸质和电子版申请一并报送。填报内容不完整、无论证意见的项目财务处不接收。

补充说明

1、申报的所有项目中如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照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40627332@qq.com

3、项目申请书和绩效表需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否则不予接收。

4、联系电话:曲阜校区:05374456322   日照校区:063339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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