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工资中“住房补贴”一项属于应税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学校财务处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商,现就教职工补缴2019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算时间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个人所得税清算完毕。学校教职工需补缴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住房补贴”项目作为应税收入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二、缴纳办法
因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手续复杂,职工自行按月修改19年收入数据难度大,如不按时补缴税款会直接影响到教职工个人征信。经学校研究决定,为方便征税工作,由学校统一代缴2019年1月-2020年6月“住房补贴”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代缴的税款待发放2020年年终奖励性绩效时予以扣减。自2020年7月起,教职工工资“住房补贴”项目作为应税项目纳入当月计税工资中,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查询方式
曲阜税务局提供税款补缴明细,教职工目前可以通过财务查询系统或者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2019年补缴税款;在发放7月份工资后可以查询2020年1-6月补缴税款。
涉税教职工务必请于2020年6月19日周五(尽量17号周三)之前登陆个人所得税APP重新申报2019年收入数据。
申报方法见:关于个税汇算清缴的说明(链接)。
四、咨询联系方式
税收业务咨询:曲阜市税务局税务二分局 岳科长4692162
税收政策咨询:曲阜市税务局市局税政二股 宋科长 4493960;
学校财务处:李超0537-4456827
学校财务联络群(QQ群):234926948
财务处
2020年6月15日
附:查询个人补缴税款明细的方式
方式一:财务查询系统:
登陆学校首页服务大厅-财务系统-财务查询系统(图1)-个人收入-教工年度收入汇总-补缴2019年个税信息(图2),如没有此项目则说明不需要补缴税款(7月份在补缴2019年个税信息下面增加补缴2020年个税信息)。
(图1)
(图2)
(图3)
方式二;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登陆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工资查询(图1)-右上角菜单按钮-“补缴2019年个税”-2020年-完成(图2)-选择6月,选择后如果没有数据则说明不需要补缴税款(7月份在补缴2019年个税信息下面增加补缴2020年个税信息)。
(图1)
(图2)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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