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与动态
首页 通知与动态

关于清理和暂停办理借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1-21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2019年1月1日起,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将正式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本次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大,任务重,其中借款清理工作是改革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为了能够按时完成工作,落实改革任务,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保证2018年年终结转、决算工作和2019年新制度顺利实行,现在起至年底学校将全面开展借款清理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1.现有借款尚未归还的,必须于2018年12月25日前办理还款手续,特殊情况无法偿还的,说明原因并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财务处。财务处根据核实情况向学校汇报,请示下一步处理意见。借款明细清单可以通过财务系统进行网上查询(查询方法请点击下载 借款查询方法.docx),也可以由各单位安排具体人员索要。电话:4456322。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借款清理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借款的负责人,请各部门督促借款人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对于前账未清而又无特殊原因说明者,财务处将根据“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暂停借款人及所在部门办理借款事项,并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暂付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自11月21日起除有特殊原因暂停办理借款业务。 




上一篇:关于规范曲阜校区水费、电费缴费方式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发放11月工资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