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16】133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申请表》,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申请表交财务处,没有收费项目的单位请将纸质空白申请表由 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服务性收费经财务处汇总并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后方可收费,任何单位不得自行收取。相关部门收取的服务性费用,须及时上缴财务部门。自行收费或未经公示收费、未按规定标准收费均属乱收费,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出现严重违规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曲阜校区 联系人 张训练 电话:4456320 行政办公楼 111
日照校区 联系人 贺 旺 电话:3980060 会馆 2102
附件一:鲁价费发〔2016〕133号
附件二: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申请表
财务处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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