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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7-13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73号结合学校项目库建设、绩效考核的需要,请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按照科学合理规划、事前论证、绩效管理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准确完整编报2024年度预算。

2024年预算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学校工作要求,着力强化资源统筹调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安全发展底线,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增强对学校重大战略任务及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

一、2024年预算编制重点要求

(一)坚持多举措节流,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一般性支出管控,日常公用支出、“五项”费用规模只减不增,合理安排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庆典等活动,节约开支。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除危房和省委、省政府明确需搬迁、改造的项目外,不再实施大中型维修改造,严格执行“非危不修”原则坚持零基预算编制,对于一些长期无效项目,近几年不再安排使用的项目将适时退出处理。严控各类新增资产配置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标准配置资产,严禁超标准、超限额更新配置资产。建立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优先通过现有资产调剂解决,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提高学校资源配置效益。

(二)强化部门收入预算管理。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与学校其他资金统筹用于保障合理支出需求,未纳入预算的收入原则上不再安排支出

(三)加强项目库对预算管理的基础支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把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非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

(四)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各部门、单位规范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增强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完整性以及与预算资金的匹配度。对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具体要求参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指引(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22]7号)

校园环境改造、维修维护、基础设施配套、教学科研实验设备购置、图书数据库购置、网络信息化建设类项目,且申请金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山东省财政厅要求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同时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见附件1

(五)强化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清理整合预算项目。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全面优化预算项目设置,合理控制项目数量,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将同类项目、同类支出进行归并,清晰反映部门单位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2024年日常支出预算项目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原则上只编报一个综合业务费项目,有明确文件规定要求单列项目(提供文件依据)的部门除外。

二、具体申报业务及要求

2024年预算继续使用预算申报系统采取线上申报方式。

(一)收入申报

1、申报内容主要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拨款、项目拨款

2)事业收入:专户收入(本硕博学生、留学生学费、住宿费;研究生学位费、招生考务费;函授生学费;高考考务费)、科研收入(横纵向科研)。

3)债务收入:学校银行贷款收入。

4)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从非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捐赠收入(含基金会转入)、利息收入、出租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幼儿园保教费等),上述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考试考务费、测试费、会议费、培训费收入等其他各类收入

2、归口申报

1)财政拨款收入、教育事业收入中的本科生与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收入利息收入,财务处负责

2)留学生学费、住宿费国际教育学院申报;研究生学位费、招生考务费由研究生处申报;高考英语、计算机等各类考试考务费由教务处申报;函授生学费由继续教育学院申报;横纵向科研收入由科技处、社科处申报;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由资产管理处申报;培训费、会议费测试费以及其他各类收入由具体负责单位申报。

(二)支出申报

1、申报原则

1)“先谋事后排钱”、“资金跟着项目走”、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提前研究谋划预算项目。

2)申报坚持:实事求是、厉行节约、急需刚性、充分论证、轻重缓急的原则

2、日常支出预算项目申报

1)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和日常工作任务,全面优化预算项目设置,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2024年日常支出预算项目原则上只编报一个综合业务费项目,有文件明确规定要求单列项目(提供文件依据)的除外。在编制项目申报“经费活动申报”时可以进一步细化分项目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禁止虚增申报额度,禁止申报中转嫁办公费、用车费、差旅费等支出。

3)结合省和学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所有申报项目都填报立项依据(文件附件形式上传)、论证意见、经费活动、支出明细、用款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

3、专项项目库及其他归口项目申报(含学校两会研究通过入库或预采购项目)

专项项目库申报请根据《曲阜师范大学专项项目库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具体部门负责项目如下:

1)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教学、科研、引进人才等使用的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材料等专项。

2)资产管理处:负责非教学科研使用的一般设备(办公家具打印复印机)、复印纸、硒鼓等专项。

3)研究生处教务处:负责学科专业建设、教室课桌椅等专项。

4)图书馆:负责纸质图书、期刊、电子数据库等专项。

5)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曲阜、日照所有的维修维护工程、零修、房屋教室粉刷、基础设施配套、物业服务、食堂租赁费、教学区水电暖、安保等专项。

6)基建处: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新校区资金需量及日照校区基建项目。

7)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印刷服务、车辆维保、租赁、保险、加油等其他非归口部门管理的政府采购。

8)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相关的硬件设备、软件平台以及维保、信息技术服务等专项。

9)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函授返还学费、校企合作办学返还合作费项目。有中外合作办学的单位申报中外合作办学经费(音乐学院、传媒学院)。

10)学工部研究生处:负责两校区学生公寓租赁费、公寓内部设施配套、学生奖助学金等专项。

11人事处、人才处:负责人才引进、教学科研绩效、校内人才工程、思政教师、辅导员绩效专项。

12)财政专项项目由具体归口部门组织申报,比如双高计划建设项目(研究生处)、高校青创计划(人才处、科技处、社科处)等项目。

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项目进行梳理、组织论证签署论证意见、事前评估、排序,同一属性的多个项目整合成一个项目进行网上填报。

特别注意事项:校园环境改造、维修维护、基础设施配套、教学科研实验设备购置、图书数据库购置、网络信息化建设类项目,且申请金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山东省财政厅要求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同时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见附件1

除水电暖、租赁、学费返还、学生奖助学金、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引进等)、教学、科研绩效(含校内人才工程、思政教师、辅导员绩效)外,其他项目需要详细论证,并在项目申请书第五部分“项目论证结论”填写论证意见并由论证组组长及成员签字。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期限:724日起网上申报系统启动8月31日系统关闭,请务必提前准备,避免系统关闭后造成单位预算无法申报。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书需要论证组签字的按照要求签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附件1)、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以及其他相关附件,曲阜校区报送到财务处计划科;日照校区报送到日照财务科,日照财务科统一报送到财务处计划科。

四、其他

1.各部门申报日常支出预算项目原则上只保留一个综合业务费项目,如果有明确文件规定需要单列项目的,需提供文件依据或学校层面的会议纪要,财务处增设新项目。

2.会议申报填写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表(附件3),并严格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22]9号)规定的会期、开支范围和标准申报,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会议申报表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等材料一并提交。

3.申报的所有项目中如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照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要求报送其他相关材料。

4.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财务处计划科,办公电话0537--4456322;手机 13583739325 陈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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