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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31浏览次数:

尊敬的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911日起居民可以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方面享受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为便于信息采集,减少数据流通环节,请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人员自行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陆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网址 https://its.sd-n-tax.gov.cn)。

个人所得税app的下载方式:扫码下载,或者在安卓手机的应用商店和苹果手机的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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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指引注册,手机注册需要人脸验证。注册完毕并完善个人信息后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要在1月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请于14日前下载app并填写完毕专项扣除信息,未及时填写的人员可在次月或者年度终了后前往税务大厅办理汇缴清算。

如有疑问可以查看在个人中心-帮助查看填写说明。

 

财务处

2018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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