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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网上报账及收入申报系统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0-31浏览次数:

  


    11月5日起教职工可以使用财务处网上自助报账系统、个人收入申报系统进行报账和发放劳务费。

    使用网上报账系统:

    使用网上报账系统,个人项目可以直接登录报账,部门公共项目如部门经费、自有资金等需要登录部门账户负责人授权给个人之后再报账。

    使用网上自助报账系统报销的审批简化,相关人员只需要在打印的报销单上审签,报销的发票只需加盖单位公章。(科研经费57开头的项目只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其他遵照老办法执行)。

    使用网上收入申报系统:

    一、使用网上收入申报系统发放劳务费如讲座、监考等费用,不再需要付款凭证、纳税人基本信息表、以及excel格式的网发信息。

    二、自11月起,校内人员其他收入的发放全部通过个人收入申报系统申报发放,经费核算科以及日照财务科不再受理纸质付款凭证发放。校内人员其他收入申报发放时间为每月11-31日,因工资系统未生成计税工资1-10日不受理发放申请。

    三、与以往不同,通过个人收入申报系统申报发放的校内人员其他收入先扣税再发放,个人收到的是税后金额,所得税不再从次月工资中扣除,教职工可以在收款后次日通过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和财务查询系统中的其他收入项目查询发放扣税明细。

    财务处会不定期通过网页或者微信公众号更新报账说明,帮助教职工熟悉网上报账。

    如需咨询请加入财务处QQ群234926948,或者电话联系财务处经费核算科 0537-4456326 日照财务科 0633-3980100

财务处公众号

 

 

财务处

2018年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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