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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财务年终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6-12-05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按时完成本年度预算收支任务,顺利开展年终决算工作,特将本年度年终清理结算等各项工作日程通知如下:

    一、自20161215日起,停止办理各项借款事宜。1215日以前暂付款清理还款工作按照125日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加快暂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办理

二、2016年12月25日之前,各单位如有账务未报,抓紧时间在取得单据并办理完各项审批手续后直接报销。

三、各项目中需审计后付款、以及有付款合同的工程、零建、设备购置、图书资料购置、材料采购等业务,请相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掌握好报账时间,及早做好各项报销及结算工作。  

四、各单位申请到位的上级财政专项拨款,应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期内尽快报销结算,如不按规定及时结算,上级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收回剩余资金。

五、根据年初预算下达的各单位专项经费,请按照要求当年执行完毕,未按期完成的单位,需书面说明并报财务处长,否则明年安排经费时视情况调减本部门经费。

六、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上旬,财务处停止报账,进行年终账务结转清理、财务决算等工作,何时报账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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